天津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天津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和自然资源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三章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天津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和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天津市政府网站(http://www.tj.gov.cn)、天津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hzrzy.tj.gov.cn)、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根据《条例》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天津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和自然资源局名义发布以及天津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和自然资源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查阅场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天津市档案馆、天津市图书馆、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查阅天津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主题分类编排,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若干类别,在各类别下分别显示相关的信息条目,包括索引号、文号、发文日期等。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向本机关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一)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根据《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提出申请的形式
(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天津市政务网(http://www.tj.gov.cn/)、天津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hzrzy.tj.gov.cn)上填写电子版的《申请表》。
(2)通过信函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天津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的要求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1)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和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2)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
(3)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应当保证将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二)申请的受理
1、申请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天津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邮政编码:300042。
2、受理的原则
(1)申请人依法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天津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和自然资源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确定。
(2)申请人不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者申请代理人不出示申请人、代理人有效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的,不予受理该申请。
(三)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一般情况的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告知申请人。
(5)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特殊情况的处理
(1)本机关认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将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本机关依照《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本机关不予公开。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机关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3)同一申请人向本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已经答复的,可以不再重复答复。
(4)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答复的方式
本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对于信息过多或图纸较大不适宜邮寄的),可以通过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四)信息处理费
天津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五)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获取的政府信息描述需尽量详细、准确, 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如:项目名称、建设(用地)单位、具体位置(四至)和文件名称(如“用地批准文件”属文书统称,建议准确描述)等,必要时提供项目位置图;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文号、名称、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对于不能提供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审批文号、申请“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许可证附件附图、建设工程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许可证附件附图)的,建议同时提供所需项目的位置(四至)、范围图(使用百度、高德或其他地图打印并标注位置),避免使用笼统的信息描述,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批准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相关”“全部”“手续”“等”等表述。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天津市365bet官网888_office365ios版本_beat365手机版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邮政编码:30004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23145207
传真号码:022-23145207
电子邮箱:gzjgkb@tj.gov.cn (本传真号码、电子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的受理”。)
四、监督和保障
(一)信息更正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予以更正。本机关无权更正的,可以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或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提出。
(二)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1、上级行政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
投诉电话:83605515
传真号码:83099933
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
邮政编码:300045
电子邮箱:gongkaiban@tj.gov.cn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投诉电话:83605515
传真号码:83099933
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
邮政编码:300045
电子邮箱:gongkaiban@tj.gov.cn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